有关住宅取暖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下,灌水也可^_^。

2025-09-08 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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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供暖属北方城市特有问题,且属行政管理范畴,由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出台规定,各城市规定不同,无法有统一规定。
但按照法律角度,供暖公司确实无权强迫你接受上述两种选择。第一种,管道属公共物品,连通整个管网系统,你虽然也有管护职责,但远未达到50%的高估程度。第二种,必须永久损坏阀门没有必要,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单独关闭,如果其技术上行不通,说明其改造仓促,技术落后,让你程度恢复时一年取暖费毫无道理。而且,这一年中,你也未接受供暖服务,按照民法公平原则,这一规定显系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