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不幸遇难(当时16),尤其对父母打击很大.是由于学校"误人子弟".

2025-12-15 01:10: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像你表示同情和难过。如果你弟弟是在校期间离家出走到了西藏,属于老师失职,那么学校应当负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是,这个官司不怎么好打。

回答2:

学校没有责任;即使有,也是很少的一部份。看佛教书,是学子的自由,学得深浅是其自己的造化,现在呀,即使学生逛妓院,学校也不能管,管了,就说是侵犯“人权”了,何况你弟是为了学习佛学才涉远,这与学校何干!

回答3:

人活一世就得看破红尘啊,我很欣赏你弟弟的做法,不过你们这些个普通人怎么也不会知道的!

回答4:

他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