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区别?

2025-12-14 1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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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系指未被列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GB 5085 鉴别标准和 GB/T 15555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如矿山企业产生的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交通运输制造业产生的废旧轮胎、橡胶、印刷企业产生的废纸,服装加工业产生的边角废料、皮革边等等。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化工行业的废酸、废碱,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

回答2:

从理论上讲,可以混合在一起焚烧,但不要忘了,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需要执行一系列污染控制标准的,成本根本无法接受。
如果你把少量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废物焚烧混合,属于稀污染,而且非法。

回答3:

凡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都是危险废物;不是名录里的,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行鉴别。危险废物管理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管理档案等材料内容比较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