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身份证,依法为十六周岁始。
如果本人需要,十五岁在监护人的带领下,也可以办理五年期的身份证。
法律链接:《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十五岁要办身份证,按照有关规定,年龄满十六周岁可以办理身份证,不满十六岁的要办理身份证,需要父母陪同,带上户口本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祝你开心好运!
可以!身份证的办理期限分为四个年龄段,即15周岁以下办理身份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有效期;26-45周岁为20年有效期;46周岁以上的为长期有效期。
现在婴儿上户口就有身份证号,15岁完全可以,但需监护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