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付款报销制度:
一、材料采购:
材料采购须根据工程部门开具的采购清单(工程部门在预算员提交的材料定额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库存等下采购计划),本着保质保量又力俭节约的原则进行采购。材料付款(金额在壹佰元以上的一般通过银行结算,凭发票、入库单(财务付款联)由经办人签字,采购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交财务办理请购手续。
二、暂支:
凡工程上急需的外购材料、日常办公用品、零星开支等需预支款项的,需填写暂支单,金额在3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核准,方可付款;金额在300元以上的,除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外,需送总经理签字,出纳方可付款。
暂支后五天之内凭发票填制报销凭证,购买人、报销人签字后(材料采购需附入库单),由专管领导签字给予报销。
三、领用支票先填写〈支票领用申领单〉,写明用途、限额,由专管领导签字(一般不签发空白、远期支票),五天之内办理结算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手续的,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
四、银行付款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填写付款凭证(若第一次付款应付合同复印件),凭发票、物资入库单(财务付款联),有关领导核准,经办人签字方可付款。供货单位的欠款凭物资入库单的付款联,有关部门核准,总经理签认后的付款单给予付款。
五、发生车旅业、交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凭发票填制付款凭证,写明日期、用途,由部门领导、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予报销,乘坐市内出租车须事先征得领导同意。
六、出差借款填写借款单,先由部门经理核准,再由总经理核准,出差回沪后五天之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