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如果是劳务费,要到税务局代开相应劳务发票后,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如果该零时工是长期雇用的,应和其他职工的工资,一起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如果是偶然雇用的,可将所支付的报酬计入管理费用。
扩展资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如果是劳务费,要到税务局代开相应劳务发票后,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
1、如果临时工是在你公司指具有固定工作岗位,临时性招用的人员。比如说保安、保洁等,人员可能经常性变更,甚至两三天就换人,但这个工作岗位在你公司是长期存在的,直接编制工资表,借记:管理费用或其它费用类,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当然如果工资金额大超了3500元,该提个税还是要提个税的。
2、如果临进工是属于劳务性质的,要到当地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金额小免税的,借记管理费用劳务费,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一般这样做麻烦,如果当月你公司有正式员工工资不超3500元,直接用这些正式员工按差额做个加班费表代替就行了,当然要单独打个报告让领导签个字,表示这是属于劳务费的工资代替表。这时分录和第1条一样。
3、上述二条是规范性做法,如果金额不大,直接做个表,管他工资还是劳务,直接按第一条做分录,金额小,税务也不太管的。
零工工资也是工资,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并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计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