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18岁第1次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同事。当然我们两个人属于搭档的关系,也可能是我的一些工作性质会给她带来利益,所以她和我走得很近,但不懂得爱情的我似乎在心中对她已经产生了情愫。
在那个阶段只要约他逛街和她吃饭,她都会同意,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勇气,将喜欢这个字说出来,我们的关系维持了半年的时间,最后她因为工作调动离开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地方。
时至今日我也非常后悔,因为我的懦弱连一句喜欢这两个字都没有说出口,也许在她的心中对我也有好感,我想当我勇敢的往前迈一步,也许今天的生活就是另一番样子。
所以对于我们的人生我们不要害怕,被拒绝,要敢勇于争取,因为幸福都是把握在自己的手中,你不去说不去做,你怎么会知道结局是如何。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10多年的时间和她再也没有接触,我想这就是上天对于我们一种成长的一种启蒙。至此之后,对于喜欢的女孩我都会敢于争取,就算拒绝之后我也觉得无所谓,最起码我不会像第1段暗恋一样的痛苦。
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所以有时候我们也要跟着自己的心去走,如果太过于遮遮掩掩,到老的那天,只会让你唉声叹气的,去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努力的争取幸福。抓住每一次机会,做一个勇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