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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积金每年可提取1次,用于偿还贷款(购买个人住房贷款)。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省直系统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申请表(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窗口领取);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最近一期个人贷款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建行窗口还款可打印该件,公积金提取额度小于贷款余额);
6、本人6分名章;
公积金提取偿还贷款可充抵当月还款,多余部分算提前还款,下月仍需按计划还款额继续到窗口还款或把钱存到代扣存折里面进行委托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