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再微小(事情或事物)的也不是放弃。
微末:
1. 细微;微小。
汉 刘向《说苑·脩文》:“其音湫厉而微末,以象杀伐之气。” 宋 苏轼 《与章子厚书》:“此事至微末,公执政大臣,岂复治此。” 李大钊 《民彝与政治》:“而兹世所遘之艰巨,所遇之屯蹇,虑非一己微末之才所能胜。” 陈卓乾《三回香港》一:“一个老人的这样微末的愿望,我怎么忍心拒绝呢?”
2. 犹言卑微低贱。亦用作谦词。
《三国演义》第四三回:“ 昭 乃 江 东微末之士。”《金瓶梅词话》第三回:“虽然微末出身,却倒百伶百俐。”《东周列国志》第九十五回:“乐毅曰:‘臣之仕魏,以避乱也。大王若不弃微末,请委质为燕臣。’”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尹侍御奏折》:“小臣微末,何敢妄议。”《清史稿·食货志一》:“前降谕旨,原指未经出仕及微末之员而言。至於服官既久,世受国恩之人,其本身及子弟,均不得呈请出旗。”
微末 古指和尚(出身的低下贱民……)
不弃微末 即指不漠视、不放弃帮助贫贱之人。现今常用来形容干部人员服务百姓的政风。
例:为了群众鞠躬尽瘁,服务群众不弃微末,对待群众细致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