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岁 兄长29岁 嫂子没有生育能力 我以后有孩子能不能过继给他们? 都需要什么手续或证件?

如题我是山东泰安的 想以后有了孩子先给他们 ~
2025-03-29 08: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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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上并不承认“过继子”,这是农村的一种传统或者说习惯。
法律并不干涉这种民间的行为,但是如果要过户到你名下可能会有难度,

因为他们不能生育。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他们是有收养子女的资格的。最主要的问题是你把自己的孩子过继到给他们的。你们自己还要孩子么?
如果你自己再要的话。过继给他们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提供一个变通的办法:

你们要孩子的时候。所以医院检查登记之类的手续都留你嫂子的名字。让他们去搞准生证。。然后你生了以后名正言顺的孩子就是你哥哥嫂子的

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医院和派出所必须有人通关系

要不你们全家消失1年。去外地生。回来落户口就可以。

这种办法还是比较可行的。

回答2:

应该不行,你最好到当地的民政局去问一下.

回答3:

两个办法
1、去当地民政局正当的办送养手续,一般要捐助一笔钱给当地福利院(多少各地不同,可以“讲价的”,但几千块是跑不了的)。但送养后计划生育部门可能不批你生二孩。
2、你的小孩由怀孕到出生不要让计划生育部门查到,生小孩时用你兄嫂的名字入院,用他们的名字办出生证,这样小孩就当是他们生的(要在医院走走关系,不过肯定比民政便宜)。然后你再名正言顺的去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申请生育一孩(是一孩不是二孩)。如果第一个是剖腹产可能难搞点,尽量顺产吧。

回答4:

如果你把孩子过继给哥哥嫂嫂,属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所以手续好办多了.
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回答5:

当然可以,直接去有关部门,很好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