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被挖土地是否属于土地征用?

2025-12-14 01: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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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国家批准修建的公路,是属于征地,同时也就有补偿。像你说的村村通路属于地方行为,如果在修建时未经同意严重破坏你的耕地,应找你们当地村委商讨解决。

回答2:

这不属于征地 要是征地会和你协商 起码会通知一下 征地也是有补偿的
可以去问一问(最好问业主也就是建设方,你这情况 问施工方估计补偿不用想还会得罪人)

问村委会没用 一般这样村委会都是得过好处的 没得好处不用你去问他们自己都会出头的 呵呵 村村通本来就是各位领导的亲戚或者关系户做的工程 难啊

回答3:

这不属于土地征用,而应当是临时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并赔偿你的损失。

估计现在很难在要到赔偿了,因为当初的施工单位没有给你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而当时你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现在在找原施工单位给你恢复已经可能性不大。不过如果你有当初的承包合同证书,你可以要求村里给你调整承包地(如果那条沟渠是集体使用的话)。

回答4:

属于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