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力:
法律上没有“法律能力”这一概念。只有“行为能力”或者“权利能力”、“责任能力 ”
1、在民事上的“法律能力”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民事权利能力:简称“权利能力”。通常指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前者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后者产生于法人的依法成立,终于法人的撤销或解散。
2、在刑事上的“法律能力”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是没有的,因为一个人在行为上,无论多大,其实都有杀人的能力。
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指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法律思维能力包括
1,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3,法律推理的能力.
4,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法律表达能力可以分为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两方面.
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索,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