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证实了两个人都没有不孕症。
第二,证明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
第三,肚子都已经搞大了,丈母娘就不会在结婚的事上狮子大开口了。
第四,我想有其它选择,但是有么?我能告诉你我也不是故意的么?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将性行为和婚姻捆绑在一起,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性行为应该基于自愿、平等和尊重的基础上进行,而不是通过强迫、威胁或者欺骗等方式来达成目的。只有当双方都愿意进行性行为时,才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是将性行为的结果作为衡量双方是否相配的标准。
因此,不应该将性行为和婚姻捆绑在一起,而是应该通过尊重和平等的方式来建立健康、平等和长久的伴侣关系。
这只能说是两个人的错,都是你情我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