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身高、体重标准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① 坦克乘员162—178cm;② 潜水员168—185cm;③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④ 空降兵168cm以上;⑤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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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体重标准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特勤人员:
① 坦克乘员162—178cm;
② 潜水员168—185cm;
③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
④ 空降兵168cm以上;
⑤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
⑥ 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
⑦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
⑧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2、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02
视力标准
裸眼视力
①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注意: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②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③ 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注意: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