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你要权衡考虑,当时把你的名字写上还是有好处的,你可以从这方面考虑,如果这些房子只写你父母的名字,将来父母百年以后你要按继承法规定至少要出当时房价的总房款的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现在这样你就不用有继承这个环节了,总体还是这个划算。按规定(以家庭位为单位)确实是你名下有房子,有疑问可以直接去当地房管局质询象你这样的到底要交多大比例的契税。
动迁房是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当年肯定父母要把你算进去啊。
所以现在算你是第二套,就算是霸王条款你能奈何?
子女成年,结婚时可以购置一套,按首次购房,1%缴税,难不成这个政策又被取消了?我记得这个政策刚实施的呀,你还是去你们那个区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一下吧,毕竟中介的信息也是从那边传出来的,有些细节方面中介可能也没办法完全理解。
对的,不算第一套。